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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介入类临床规范修订

发布时间:2019-12-21  来源:   
2019-12-21  中原健康网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发布2019年版的心血管疾病介入、综合介入、外周血管介入、神经血管介入4个介入类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相应的旧版规范同时废止。

  据了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以介入、内镜技术为代表的微创治疗技术快速发展,技术种类和临床应用范围不断扩展。目前,随着我国分级诊疗体系不断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人员力量、技术能力明显提升,部分介入类技术已经在基层医疗机构推广应用。

  本次修订对开展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条件、医务人员条件、技术管理要求做了适当调整:一是取消了医疗机构的准入审批和医疗机构等级限制,明确了开展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的设备设施、人员环境及管理要求,强化了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二是取消了医务人员的审批备案,强化了医务人员的培训考核要求,明确了培训基地建设条件、培训人员资质、考试考核要求及能力认定条件。三是加强了对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将相关技术纳入手术分级管理,并对手术分级管理目录进行了指导推荐。

  4个新《规范》均提出,将相关技术纳入省级限制类技术管理的省份,要制订省级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并指导实施,做好相关技术临床应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工作。医疗机构要参照本规范推荐的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完善机构手术分级目录并强化医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分级授权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 田晓飞]